关于办理“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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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音响行业协会

    为了加强对演艺设备音视频工程企业技术能力的监督,促进演艺设备音视频工程企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维护和规范演艺设备工程的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中国音响行业协会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演艺设备音视频工程企业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专项资质”评定工作。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在开展技术资格审核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暂行办法”(试行)自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五日起实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由中国音响行业协会严格按照“演艺设备音视频行业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暂行办法”,负责资质等级评定工作。

    二.凡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演艺设备音视频工程的设计、安装、调试、测量等设计施工的企业,均可自愿提出申请。申请单位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照“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暂行办法”的要求,提出评审相应等级的申请,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申报所需的全部材料,提交协会演出场馆工程建设委员会资质评定办公室。

    三.自本“暂行办法”实行之日起,由中国音响行业协会进行的“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评定工作”的原条例规定停止使用。

    四.凡已取得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满2年的企业,可以提出申请晋升等级的要求,并按“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暂行办法”办理。

    五.专业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评审工作每年将分期分批不定期进行,相关资料和表格请到协会官方网站www.caiacn.com 下载或向评定办公室索取。咨询电话:010-84164357。

 

    特此通知!

 

                                                     中国音响行业协会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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